“双十一”临近,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七点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文怡通讯员高高)“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即将来临。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操作,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4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出“七点”规范操作提醒: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经营者的资质审查,督促平台经营者证明资质,依法经营。加强对平台发布的产品和服务信息的检查和监控,严禁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长江渔获、仿军服、特种酒类等违法行为。其他禁止和限制的物品。 2、严格遵守价格促销规定,杜绝“套路折扣”。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示商品原价、促销价、折扣范围和优惠申请条件,禁止通过“先涨价后折扣”、“虚构原价”等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3、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强化全链条管控。直播电商平台要建立兼容性检测资质和直播监控机制,重点核查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美等特殊品类产品的经营资质,加强直播产品选型验收和销售点分析。完整保存直播脚本、产品介绍视频、交易记录等自直播结束起至少3年的材料。 4、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消费质量。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建立产品进货检验制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因促销、乘机欺凌而降低商品质量,以假冒正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 5、规范广告信息发布,杜绝虚假宣传。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布的产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不宜使用“全网最低价”、“销量最好”等绝对性词语。宣传的产品性能、功能、产地、用途等信息必须与产品说明书相符产品的实际情况和产品的功效不得夸大。 6、公平合理参与竞争,共建良好生态。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欺诈订单等方式提高产品销量和评价,不得实施低价倾销等违法促销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网络交易平台不得实施“二选一”等行为,不得设置“只退款”、“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政策。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 7、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和“三包”规定,不得故意适当扩大不适用于无理退货的商品范围,不应将不能无理退货作为买家默认同意的选项。网络交易平台必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受理投诉,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真诚宣传、公平定价、优质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生态系统。我市品牌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测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上一篇:日本又发生5.6级地震,海啸袭击本州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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